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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装修(三):如何签订补充协议

达夫 达夫(好居网用户) 4498天前 / 阅读 :

其实网上各种版本的“补充协议”很多,而事实上“家装补充协议”的签定对装修队起到的约束作用并不明显,换句话说“家装补充协议”签订的意义——与其说是为了约束装修队的行为,倒不如说是为了让同学们自己知道装修期间“哪些环节更值得注意”,现以死抗着同学整理的家装补充协议经验向大家加以介绍。

“补充协议”一般来说约定是容易的,执行是困难的。协议执行的好坏跟个人对待装修的态度有直接的关系,还有另外的影响因素。比如协议各项条款的可行性直接决定协议最后的落实情况,大家不要以为你把补充协议的条款罗列的越详细,你对装修队的约束力就越强。即便你列出一个80条的补充协议,如果其中大部分条款的可操作性不大的话,这份协议最终的意义也只是“满足你心里需要的自我安慰”了。

从另一方面看,我们也不要幻想着工长拿着你的“补充协议”很严肃的地跟工人们说:来!来!来!工友们,我们今天开个短会,传达一下业主这份“补充协议”的主要精神……这是从工长和工人的角度;从我们自己来说,同学们都知道,装修是很折磨人的,你自己都很难想象每天拿着“补充协议”?到工地对照落实的样子,因为精力有限,所以前期选对装修公司和工长本身具有的质量是很重要的。

但是补充协议的签订还是有作用的,比如提醒业主和施工人员哪些是要注意的,同时一旦出现纠纷,补充协议也是维权证据的一部分。

一、《家装补充协议》样板(死抗着同学版为例)

为了使甲、乙双方公正、公平的实现家居装饰工程交易,特制定本补充条款,交易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 施工方自行采购的材料须自觉按合同约定进料,对该工地材料质量、施工质量把关,实行自查自检;业主提供的材料,施工方也应检验后方可使用(施工方不能以业主提供材料质量问题推托施工质量问题,业主提供材料确有质量问题的须经业主签字认可后方可使用)。

第二条 施工方须在下列关键工序完成后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A、材料进场 B、细木工衬底工程 C、面板、实木收口 D、底漆、面漆 E、墙、顶面基础处理 F、吊顶工程龙骨面板 G、各部位板块铺贴 H、工程中期验收 I、工程竣工验收;以上分项工程未经业主验收,施工方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由此造成工料损失及质量问题的由施工方承担责任。

第三条 施工方所供主材及数量清单:各种板材、龙骨、油漆、水泥、胶类、涂料、墙衬等必须与施工合同中材质约定相符并在进场时通知甲方进行核实,同时提供相关厂商发货凭证。

第四条 项目变更须有文字约定,详细注明变更数量及价格并经业主签字认可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第五条 施工方所购材料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业主所购材料施工方认为可能造成环保超标的应及时提出并办理相应手续,否则工程结束环保检测超标,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保修期内如发现有严重变形或修复后影响整体美观的施工方应承担更换责任。

第七条 竣工验收不超过2次,超过2次的每多验收一次业主扣罚施工方合同价的1%作为补偿,因施工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天处罚合同价的1%。

第八条 中期验收的标准为:木器制作结束;厨房、卫生间墙地砖铺贴结束;吊顶结束;墙面找平结束。

第九条 禁止非本工地施工人员在现场进餐和私自留宿,由此造成的治安问题由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有违反的,施工方给予业主合同价1%的精神赔偿。

第十条 工程中非业主意愿增加项目或属设计计算失误或有意漏项的不增加工程款;业主需增加项目的价格参照合同单项报价执行。

第十一条 施工期间业主发现施工队不能胜任本项装饰工作时有权要求施工方更换施工人员。

第十二条 保修期间业主通知施工方需要维修的,施工方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未到场的施工方赔偿业主合同价的5%,施工方同样承担保修期的保修。

第十三条 工程进行中,业主有权对原设计进行改动。在未接到业主书面申请时施工方无权变动任何设计方案及材料品质。

第十四条 施工方如有问题需由业主现场处理或协商处理的,必须在业主到达现场后处理,若业主不能到场,则由业主委托施工监理人员到场解决或协商解决。施工方不得擅自做主,若由此造成施工质量问题的,由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 工程量的大小按实际发生计算,合同中的报价只做参考。

第十六条 合同首付的65%含物业装修押金。其余35%在物业签字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一次付给乙方。

第十七条 业主与施工方签订的合同与本条款有冲突时以本条款为准。

第十八条 本《补充协议》的内容有效期至保修期结束。

第十九条 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由业主和施工方各持一份。

第二十条 本《补充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业主和施工方协商解决。

甲方(业主):                     乙方(施工方):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二、协议中值得探讨的三个问题

(一)工人是否应该住工地

协议第九条中说?禁止非本工地施工人员在现场进餐和私自留宿……同学们请注意,这个条款中强调的是“非本工地施工人员”,而不包含“本工地施工人员”。那么工人是否应该住工地呢?论坛中很多同学认为工人不应该住工地。持这类观点的同学主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工人住工地把“家”里弄得太脏、太乱,二是工人住工地用着“家”里的水、电,有的还包括煤气,有些同学觉得亏得慌。 其实大家可以这样理解:如果工人的宿舍离工地很近,你让他住工地他都不一定会住,谁都不傻,有家还睡工地啊。工人住工地一般有两个原因:一是他没有宿舍,不过更多的可能是,工人的宿舍离工地较远,这样的话,工人每天往来工地需要花费时间,当然,工人也可能为了节省每日来回几块钱的公交车费。比较中肯的建议是,工人是否住工地让工人自己决定,同学们完全没必要在这个问题上较真儿,这样一是可以保证施工的工时,更重要的是,我们换位思考一下,工人住工地其实是不得已而为之,而不是大家理解的占便宜。工地就是工地,还不是真正意义的“家”,同学们如果执意要求工人干完活必须离场稍显不为人着想了。

(二)更换工人

协议第十一条中说“施工期间业主发现施工队不能胜任本项装饰工作时有权要求施工方更换施工人员”此招切记慎用!首先,这个所谓的“不能胜任”本身概念就很模糊,每个人对“不能胜任”都会有自己的理解。关于轻易不要更换工人主要是因为?如果工长还是那个工长,你真的无法保证更换来的工人水平就比原来的强。如果我们是工长,我想我们也一定会安排手艺好的工人先上手。若是更换装修公司或者装修队,那无异于动大手术,伤元气的,而且很多装修公司、装修队从心里也不愿意去接这样的“烂摊子”。

(三)付款方式

协议第十六条中说“合同首付的65%含物业装修押金,其余35%在物业签字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一次付给乙方。”实际上,很少有装修公司或者装修队愿意替业主交付物业装修押金的,不过此项可以争取一下,对于家里没有违规拆改的同学,此环节灵活把握。至于付费方式“65%、35%、5%”的付款方式是业内普遍认可的。当然,还有主张“3331”或者“4321”的付费方式,同学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装修公司或者装修队沟通。无论怎么付费,大家始终记住一点——付款不要太提前。

建议同学们对“家装补充协议”的签定有个清醒的认识。对于没和装修公司、装修队签补充协议的同学,不要以为装修的天就少了根支撑的柱子。对于?有幸签了补充协议的同学,也不要以为就万事大吉了,工长就会乖乖的按照协议逐条落实了,自己就可以躺在家里睡大觉了,还是那句老话——凡事还是要靠自己,一纸协议,意义不大,另外提醒大家给予工人适当的关怀是事半功倍的,人心都是肉长的,将心比心顺利完成装修才是正经事儿。